关于2011年上半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1-06-10 10:09 分享至:

  佛建管函〔2011100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全市建筑节能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全市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共计随机抽查建设项目20项,其中居住建筑的项目16项,公共建筑的项目4项。本次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每个项目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进行了检查的意见反馈。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对这次检查比较重视,绝大部分项目备检材料较为完整。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各区对建筑节能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设计、审图、监理、检测、施工、验收、销售环节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有关规定和标准逐步落实到位,大部分受检项目能认真开展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工作,禅城、南海等区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水平有所提升,受检项目的节能材料进场台账管理比较规范和清晰。高明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围护结构节能工程管理,引导和推广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取得一定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不按图施工,有关单位监督不到位。如由高明荷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高明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佛山禅建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欣荣花园3-6座项目(已完工)屋顶结构隔热层不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无相关变更手续,监理未提出任何异议。

    (二)部分项目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未能及时重新报施工图审查和备案,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就组织实施。部分节能材料设计参数取值偏高,实际施工难以选材。

    (三)部门项目未在施工及销售现场进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建筑节能信息未载入房屋销售合同、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中。

    (四)部分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及监理细则较为简单,没有针对本项目,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相符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于617日前报我局设计科技科。我局将按照《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二)针对本次检查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2011年上半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项目情况一览表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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