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17 17:15 分享至: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65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行业企业资质许可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以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6月30日至7月3日,我局对我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许可后的动态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动态核查的对象为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且被列入省住建厅信息核查名单但截至今年6月份仍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核查的企业,以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了20家建筑业企业,核查结果为:合格的3家,部分合格的2家,不合格的15家(详见附件)。

从核查的情况来看,受核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大部分企业基本建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及办公设施、办公条件基本能满足业务需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但仅部分企业能按资质标准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以及技术工人,并为上述人员购买了社保;暂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涉嫌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大部分企业的建造师数量及专业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要求;

(二)大部分企业的中级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要求;

(三)部分企业的净资产不达标,甚至部分企业未能提供本公司合法的财务报表进行核查;

(四)大部分企业未能完整提供企业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

(五)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

(六)个别企业无办公场所,甚至无法联系到企业的相关人员,未能配合核查。

三、处理意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本次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已分别向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在3个月内落实整改,并于20209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请各区住建部门督促辖区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材料。

(二)广东博来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君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能取得联系且经公司的注册地址现场核查,结果均为查无此公司,请南海区住建部门督促广东博来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君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或以上2家公司的相关人员见到本通报后,及时向我局联系核实,否则将按“不合格”进行处理。

(三)整改期间,我局将不再受理核查不合格企业的资质升级、增项、变更等业务的申请,企业不得承揽不合格资质对应的新工程业务。企业完成整改后,我局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2020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716       

    (联系电话:82629530,邮箱:fszjjjk@fszj.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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