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报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4-17 14:48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6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处罚、谁列入、谁报送”的原则,请各区局在作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黑名单”决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通过省级平台录入其不良行为。如符合省级平台黑名单列入情形的,应及时将其列入省级黑名单

二、在我市注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向省级平台报送基本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近3年代表性业绩、联系方式。上述信息由企业在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填写。

    三、请各区局及时督促辖区相关企业依照通知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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