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亿鑫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除重点监控的申请收悉。2012年3月,你公司被列为佛山市重点监控企业。在重点监控期间,你公司履行职责,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没有发生重点监控企业确定范围内的违规行为。
根据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审查意见,同意你公司从发文之日起撤除重点监控。希望你公司继续加强管理,切实履行职责,按国家规范及有关要求开展各项业务。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