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7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