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佛山市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31 15:51 分享至:

按照《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20)(试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DB44/T1577--2015)的要求,我办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荐申报的1个村庄和18个社区进行了资料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复查,有1个村庄16个社区达到市级宜居标准(村庄评审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社区同时达到评审总分80分及以上、基础分65分及以上)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咨询(82321092)。

公示时间:202091日至20209月9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附件:1.2020年佛山市宜居村庄评审结果汇总表


2.2020年佛山市宜居社区评审结果汇总表


                    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831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