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管理局认真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工作

信息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6-04-15 21:04 分享至:

 

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佛山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市直有关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2016年分工由市住建管理局配合市直有关单位牵头工作的有4项。局党组、驻局纪检组高度重视,为确保各项分工工作的落实,专门制定下发了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工作方案。

方案内容有:

一是调整充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

副组长由局长、党政班子副职、总工程师、城管办专职副主任和正、副调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局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主任由纪检组组长兼任,副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督查科科长兼任,日常工作由纪检组负责协调。

二是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二是明确4项配合市直有关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的分工。

四是提出几点要求。1坚持和完善以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科室及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各配合工作科室要以科长(主任)、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并按照分工要求,结合科室、单位职能和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分工工作,抓好落实。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配合工作的领导、责任科室,结合工作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年中和年底向局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落实情况。4、配合工作科室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际,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建议。

 

                      驻市住建管理局纪检组

                        2016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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