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佛山市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项抽查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01 17:25 分享至: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材料,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生产状况和检测机构运行状况检查计划,并对各区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具体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佛山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及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检查范围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资质证书的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重点检查近年来监督抽检中存在问题较多及被列为重点监控的企业;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本市检测机构,重点是近年来监督检查存在严重问题、检测数据上传明显偏少或数据有明显问题的检测机构。

三、时间安排

每季度一般抽查不少于4家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或检测机构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抽查

1.混凝土(砂浆)生产质量控制情况。混凝土(砂浆)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出厂检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试件留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及调整质量统计评定是否符合要求等。

2.试验室情况和技术管理资料。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检定(校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试验工作场所、检测环境温湿度条件情况;各项试验及自检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等。

3.原材料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原材料使用前是否按标准要求进行复试检验是否违规使用海砂;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等。

4.主要生产数据自动采集及上传情况。

5.对混凝土(砂浆)原材料质量及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抽查。

6.车辆管理、绿色生产、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情况

(二)检测机构抽查

1.检测机构当前达到的资质条件情况。动态检查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2.检测机构市场行为。检查检测机构在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情况,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情况。

3.检测工作质量。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运转及执行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现行标准情况、检测工作程序执行情况、检测档案的管理等。重点抽查是否存在捏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

4.信息化应用。视频监控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及报告上传工作运行情况。

5.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情况

五、检查结果反馈和资料整理

1.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责令整改、诚信扣分、重点监控、行政处罚等方式处理。

2.根据抽检材料检测情况,将不合格数据及时反馈给区主管部门,由区主管部门负责跟踪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我局

3.定期汇总分析,并进行通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