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1 17:34 分享至: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2023年12月底,我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随机抽查了5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共发出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本次检查共抽测钢筋原材12组,防水卷材1组,脚手架扣件6组,安全防护网2组,其中3组脚手架扣件和1组安全防护网性能不合格,1组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采用回弹法和钻芯法抽检混凝土结构构件48个,其中7个构件的推定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我局已发出提醒函,要求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不合格情况跟踪处理。从检查情况看,被检工程项目基本能按照要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管理人员不到岗、质量常见问题整治不到位、施工安全问题较多等问题。

二、 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电梯屋面板模板支撑体系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天面花架梁模板支撑体系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监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未提供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

(二)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主要表现为部分电梯口、楼梯临边防护缺失;临时搭设的操作平台与移动操作平台不符合要求;钢结构屋面施工水平安全网搭设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三)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电焊机、塔吊、龙门吊及施工升降机等用电设备未设置专用保护零线;电线敷设不规范,存在拖地、沿外脚手架敷设等现象;总配电箱漏电开关参数、接地体不符合要求;电焊工无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四)起重机械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塔吊防碰撞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高低位塔机高度差不符合要求;塔吊主钢丝绳断丝现场严重;叉车司机无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五)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天面花架梁模板支架未按方案搭设,且架体与外脚手架相连;模板支撑架承重小横杆未采用双扣件防滑;室内作业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六)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主要表现为施工层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滞后,跟不上施工进度;宿舍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三、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到位。本次抽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均配置专职管理人员,但大部分项目没有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相关的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不能提供日常检查记录;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不熟悉省厅的通知文件。

(二)工作面存在质量隐患。主要有混凝土浇筑前梁底存在杂物,钢筋保护层垫块数量不足;钢筋安装间距偏差较大;后浇带部位面筋下沉明显,保护层厚度过大;墙体砌筑没有按要求留设马牙槎,墙体与混凝土交接部位玻纤网长度不足;钢筋机械街头车丝没有打磨;后浇带两侧支撑采用拆后回顶做法,且只顶板,没有顶梁。

(三)质量常见问题仍旧较多。主要表现为剪力墙和柱脚有错台和漏浆情况,存在蜂窝麻面;地下室外壁有开裂、渗漏现象;个别梁底有露筋;砌体灰缝不饱满、不均匀。

(四)质量管理措施不落实。有的项目没有设样板引路展示实物;标准养护室温度和湿度与标准变差较大,混凝土试件无标识,同条件试件超过龄期。

四、处理意见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南海区星源材质高安全高性能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该项目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天面混凝土梁模板支架未按方案搭设,且架体与外脚手架相连;电线敷设不规范,存在拖地、沿外脚手架敷设等现象。对施工单位深圳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进行通报,企业诚信扣7分。

(二)三水区云东海中南高科高端电子信息科技园项目:该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到岗履职,未能提供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对监理单位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诚信扣15分。

四、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立即整改落实。各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建设单位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建立项目管理团队,完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切实履行对其他参建单位的管理职责。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控验收关。

贯彻《操作指南》,防治质量通病。各项目要养严格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落实到设计、交底、施工、验收等环节,完善治理专项方案编制和实施,坚持样板引路。各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未落实防治责任的,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强化安全管理,排除风险隐患。各房屋项目要定期组织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技术人员,认真辨识危险源,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价,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管理。要对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和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各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四)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危大工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审、交底及验收等流程管控,尤其要督促参建单位对外立面有悬挑结构(雨棚、阳台等)及空中悬挑结构、花架梁及电梯屋面模板支撑体系等进行危大工程辨识。

(五)推行信息化应用,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切实做好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和政务服务能力。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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