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2020年10月-12月份)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和检测机构监管,确保我市建筑原材料、混凝土质量,根据2020年的巡检计划,我局10月-12月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共抽检了4家检测机构和9家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企业
南海区狮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睿隆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江合建材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泌冲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政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雄信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新广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澳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建筑原材料抽检情况
共抽检原材和混凝土共93组。
三、存在问题
(一)检测机构检查中存在问题
1、结构检测委托单缺少设计要求、部位工程信息。
2、碎石样品不符合取样最小数量的要求。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存在问题
1、试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的欠缺。
2、混凝土试模、氯离子快速测定仪计量标签过期。
3、自行配置的硝酸银标准溶液没标定记录、亚甲蓝试剂过期。
4、矿渣粉试验比对水泥现场未作比对试验数据验证,其数据而是用了其它数值代替。
5、检查现场无法提供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6、粉煤灰的细度的原始记录中欠缺修正系数。
7、水泥自检报告中水泥氯离子含量检测依据未及时更新。
四、处理意见和工作要求
(一)处理意见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7〕53号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2、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认真对待,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已回复的无需再次回复。
(二)各区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我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的管控水平。
(二) 各区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我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的管控水平。
附件:1、2020年10月-12月份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抽检登记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