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管函〔2018〕592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和检测专项检查的通报(2018年第1期)

信息来源:市住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7-02 16:25 分享至: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市建筑业协会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和检测机构监管,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279号),结合2018年常态检查工作,我局对全市生产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干粉砂浆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其中、四月份共抽检了6预拌混凝土企业1家检测机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测机构检查情况:

(一)抽检企业名单:

佛山市明正建筑检测有限公司

(二)检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发现佛山市明正建筑检测有限公司门窗三性(检测报告编号:161-2018-000001)的抗风压性能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检查结果处理及工作建议:

1、企业不良行为诚信手册扣分(详见附件1);

2、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在检测过程中依然存在未按标准操作的情况。各区应加强对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对标准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不按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真实和有效。

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检查情况:

(一)2018年第1期抽检企业共6家,名单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泌冲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隽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穗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佛山市建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二)抽检情况

    1、原材料抽检情况统计(共抽检原材和混凝土共53组)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数量(组)

合格数量(组)

1

水泥

11

11

2

混凝土抗压

5

5

3

粉煤灰

6

4

4

矿渣粉

5

5

5

外加剂

6

4

6

10

10

7

10

10

2、监督抽检结果详见附件2其中粉煤灰和外加剂出现不合格次数较多,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粉煤灰和外加剂的进场验收,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进行生产。

3、检查组根据《佛山市建设局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及《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除抽检原材的检测结果)。请各区局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照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防止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主要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穗联混凝土有限公司2月份有部份混凝土试件没有做28天抗压强度试验;

2、存在使用过期作废标准的情况;

3、抗渗验证不符合标准要求;

4、复产前末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验证;

5、拌合物成型试验室末有温度、湿度控制措施;

6、样品留置数量不符合要求。

检查结果处理及工作要求

1、综合原材料抽检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现对1期抽检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处理,详细扣分依据、不良行为及扣罚分值见附件2(依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扣分)。

2、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各区局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该项工作。

3、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加强试验室管理人员、试验人员的内部培训工作,提高试验人员的试验操作水平。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对生产企业是否按规程进行试验的情况加强检查,并列为今后狠抓混凝土行业生产管理规范的重点内容之一。

 

附件:1.2018年第1期检测机构抽检诚信扣分明细

2.20181混凝土企业监督抽检结果

     3.2018年1混凝土企业抽检诚信扣分明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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