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第三方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23 11:01 分享至: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及其附件《广东省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要求》,以及《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的要求,我市将建立市场自愿组织实施的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机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第三方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第三方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广东省内,从事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的市级或以上行业协会,或专业技术机构、企业。

(二)具有绿色建筑标识评审或预评价评审,或建筑行业类似项目评审工作经验。

(三)具备专业知识及技术技能。机构工作人员需要熟悉绿色建筑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预评价过程中相关政策及专业技术等问题提供意见。

(四)建立完善透明的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管理制度,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预评价工作。工作制度包括评价程序、评价工作要求、工作成果和资料存档要求、工作人员规章等。

(五)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广东省内有办公场所和其他必要办公设施,能够短时间响应项目需求。

(六)熟悉“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操作流程。

预评价第三方机构与项目参建单位不得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二、征集数量

本次征集不多于三家、不少于一家预评价机构,申报单位超过三家时将择优确定。

三、工作内容

对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报绿色建筑一、二星级项目组织开展预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形式审查、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专业评审、整理专家意见反馈申报项目、定期整理汇总项目资料及相关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事务。

四、征集流程

评选工作由资料审查、公示公告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资料审查。在收到征集材料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必要时将进行实地查看。

(二)公示公告。经审核通过的机构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为我市一、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第三方机构。

五、征集资料要求与征集时间

申请单位请填写《佛山市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第三方机构申请表》(详见附件1),编制《XX(机构)开展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以及相关佐证资料(含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机构证书,人员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料,机构办公场所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照片以及工作业绩和经验证明文件等)。所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刻制光盘后,连同纸质资料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和设计科技科,截止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

    

附件:1.佛山市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申请表

2.XX(机构)开展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方案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           

(联系人:蔡绮婷,电话:0757-82284486)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